原始日期:2006年2月28日*最后修订生效:2019年3月5日
政策联系:教务长的学术和学生事务
目的
以下程序的建立是为了落实政策 3210 - 学术续约.
程序
学生寻求学术复兴,必须采取以下步骤:
- 与学术顾问见面开发描述了他们的学位,证书或其他学术目标的完成道路的教育计划。
- 填写学术续期申请表(网上服务网站上提供)。
- 提交填写完整的表格,并根据表格上的说明教育计划。
学生通过他们的电子邮件公元前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后通知。
学院批准了谁符合既定标准的所有学生的课业续约申请。如果申请被拒绝,学生可以通过学生中心联系,申请行政复议。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下被自动简称学生事务,谁拥有学术续约最终决策权的助理副总裁。
修订记录
原来2006年2月28日
修订2009年5月21日; 2012年9月11日; 2015年4月7日; 2019年3月5日
由...批准
总统内阁
最后更新2019年6月12日